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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16关于开展2024年港澳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研究生部分)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  发布单位:组织部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现开始受理2024年港澳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延迟毕业学生)。


二、申请奖学金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特别说明:

    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申请学生2023-2024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学院)及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参与本学年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无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予申请奖学金。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三、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硕士研究生: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20000元;一等奖每生10000元;二等奖每生7000元;三等奖每生5000元;

(二)博士研究生: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30000元;一等奖每生15000元;二等奖每生10000元;三等奖每生7000元。


四、申请办法及推荐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填表说明(附件2)认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表格内容建议机打,“申请理由”栏中的“申请人签名”必须用简体中文手写。填写完成后,将申请表打印成纸质版,另附成绩单一份、发表论文复印件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开展学院评审。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后按顺序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三)学院于2024102312:00前将纸质材料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432学生申请表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及签字同时,各学院需将《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可编辑表格以“学院+港澳台奖学金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chenxijin@jnu.edu.cn

(四)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获奖名单由教育部审核决定。


五、重要说明


(一)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学号无误,如经批准获奖,学校将根据学号所对应的银行账号发放奖学金。没有绑定银行卡的学生,请务必到广州地区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办理工行卡,并上财务处网站http://fee.jnu.edu.cn/绑定自己的银行卡号,以确保学校能够成功发放奖学金。

(二)原则上奖学金之间不能重复申请,请学院审核时注意排查。

(三)评审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须在班、系、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后才能上报。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所有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各学院港澳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xls

附件2.填表说明.pdf

附件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2024年港澳、台湾研究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1016


[发布日期:2024-10-16} 访问人数: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