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先进,引导与树立典型,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提质增效,现开展2023年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宁缺勿滥”的原则,重点突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在统筹九大工作职责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
二、评选名额
10名(原则上获得过2022年优秀研究生辅导员的,本年度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服务学校工作大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职业态度端正。热爱研究生辅导员职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身心投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好,工作质量高。
(3)工作能力突出。能够主动学习和掌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积极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工作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应对及时妥当,效果好、效率高。积极探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学院分配的各项任务,在日常管理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方面业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申报优秀研究生辅导员的,可填写《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辅导员申报表》报学院(研究院)审批。
(2)研工部审核并组织评选。
研工部负责汇总各学院(研究院)的推荐名单和相关表格,并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产生拟推荐入选名单。
(3)公示及公布入选名单。
拟推荐入选名单由学工、研工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五、申请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申报表及汇总表签署学院意见,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版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7日16:00前将申报表及汇总表发送至nnzhou1503@jnu.edu.cn。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辅导员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年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辅导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