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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24关于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  发布单位: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落实到位,由中国银行承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非入学首年申请)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附件3);

 5.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附件4)。


三、申请流程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转至线下办理。

(一)学生个人申请

 1.本学年还未申请贷款或已续放但需要提升贷款金额的研究生同学,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014日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2.今年已在线提交贷款申请的研究生同学,银行将在系统进行删除或拒绝处理。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014日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提醒:还未开立中国银行账户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至网点开立个人账户。确保提交的纸质材料影像清晰、无涂改。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初步审核学生个人材料,按照申请所需材料的顺序整理好,并填写《暨南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6)。学生材料及汇总表均需于1018日前统一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石牌校区的学院请交至行政楼432办公室;番禺校区的学院请交至番禺校区21208室。

(三)研工部复核

 1018日至1022研工部将对学生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复核,有问题的资料会退回学生修改,修改截止时间为1027

(四)银行审定

 11月为银行审核期,银行审核通过后将安排学生签署贷款合同和借款借据(计划签署时间为11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培训

 928日上午,学校将统一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培训,由银行经办负责人讲解助学贷款政策和申办流程(培训材料见附件5。具体会议时间和链接将由辅导员老师另行通知。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020-85228715

 银行联系人:任经理 020-37162231


附件:

附件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docx

附件4:贷款学生家长声明书.doc

附件5: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1年版).docx

附件6:暨南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924


[发布日期:2021-09-24} 访问人数: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