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团工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团委、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暨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工作实际,拟于近期召开暨南大学第三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开展代表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规模及名额分配:
根据章程有关研究生代表的要求,暨南大学第三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设145名研究生代表。本次代表选拔人数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各代表团代表名额见附件1)。
二、代表资格条件:
1.暨南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港澳台侨研究生代表经班委会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各代表团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研究生人数的1%,代表名额要覆盖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四、工作安排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流程选拔代表,在9月24日17:00前将拟推荐的代表名单(附件2)加盖公章后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432室或番禺校区自编21栋208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ojnuhrd@jn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暨南大学第三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暨南大学第三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xlsx
附件3:暨南大学第三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