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现拟启动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刻苦专研,勤于探索,学风严谨,成绩优良,主要课程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四)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对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在专业领域内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即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3.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的一项:
(1)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
(2)有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或发表过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3)攻读学位期间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三、表彰形式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在4月19日下午5点前,向所属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3);
2.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学术论文佐证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
3.申请人的成绩单(复印件),包括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
注:请申请人将每一份电子材料用“姓名+省优佐证材料名称”命名,以便学院老师查阅。
(二)学院评审和上报材料
1.各培养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候选人名额(附件1,候选人名额为博士和硕士的总名额,已根据各单位往年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的论文数进行适当调整),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创新能力和水平的评价要破除“唯论文”的顽瘴痼疾,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基础研究的评价重点是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评价重点是实际贡献和实际效果。在抗击疫情中有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可给予倾斜。
候选人名单须经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培养单位内部公示4天。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排序。
2.材料上报:
(1)学院填写《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附件2)。
(2)候选人的推荐表和佐证材料。各类材料统一用A4或A3纸打印、复印(用A3纸的须将文字面向外对折成A4规格装订),并加盖学院公章。佐证材料需与推荐表、成绩单装订在一起,每位候选人独立1份。
(3)学院需提交一份学院党委关于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道德情况审查情况的报告(需加盖学院党委章)。
注:以上材料的纸字版请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办公楼432),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请打包,以“学院+省优候选人资料”命名发送到zll432@jnu.edu.cn。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9日下午5点前。
(三)研工部审核材料后,组织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筛选。确定拟推荐人名单,并面向全校公示3天。
(四)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组织研究生教育领域的权威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网站公示7天。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仔细核查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学业成绩和创新能力,自觉接受师生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视情况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优秀研究生候选人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docx
附件3: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docx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