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提高自身修养,更好地为同学服务,根据《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结合研究生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研究生会章程,不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非法活动。
第二条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热爱祖国和人民,弘扬民族精神,自觉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研究生会稳定。
第三条 热爱研究生会集体,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感,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为实现研究生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目标而努力。
第四条认真工作、勤于交流、求真务实,力戒模仿行政化的工作方式。反对漂浮作风、反对形式主义。
第五条 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牢记自己的首要身份是学生,牢记研究生会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作风,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
第六条 扎根同学、坚持以“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为工作理念,尽心尽责为学生服务,树立学生良好形象,弘扬学校优良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