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研究生媒体工作奖励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调动广大研究生参与我校研究生媒体建设的积极性,提高“暨南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原创推文的质量,提升《暨南研究生报》等相关刊物的质量,进一步扩大微信平台、“暨情说”等品牌宣传栏目的影响力,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在以表彰奖励为主的同时,实行物资奖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章 分则
第一节 参评对象
第二条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体研究生。
第二节 评选方法
第三条 评选委员会的构成:研究生会指导老师、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媒体宣传中心正部长。
第三节 奖项设置
第四条 “暨南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原创作品奖
为鼓励对“暨南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打造引导我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温度、有态度”的媒体平台,紧扣时代主题,立足引领思想新高度,积极引导广大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暨南精神,设置优秀原创推文奖和学期优秀奖两大奖项。
(1)优秀原创推文奖
奖励本着“服务研究生”的工作理念,对与研究生学习、生活等方面息息相关的主题进行内容创作并达到奖励标准的创作者。符合要求的同学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证明,在每一学期结束后进行评选,按照“暨南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关注总人数的5%划分奖励下限,实行梯度奖励规则,上限为公众号关注总人数,最高奖励不得超过单人次1000元,每篇文章仅奖励一人次。
阅读量 | 奖励等级 | 奖励金额 |
1700-3000 | 第一等级 | 50 |
3000-5000 | 第二等级 | 100 |
5000-8000 | 第三等级 | 150 |
8000-10000 | 第四等级 | 250 |
10000-15000 | 第五等级 | 400 |
15000以上 | 第六等级 | 600 |
(2)学期优秀奖
每学期末,评选本学期最佳小组长,颁发学期优秀奖,奖励该小组长300元。每学期阅读量前十的推文将作为年度《研究生会媒体荟萃》刊物素材,汇总存档,进行公示奖励,同时给予担任阅读量前十名推文审核工作的责任编辑每人每篇100元奖励,每人最多累计奖励3篇,审核人员以该推文末尾的落款名单为准进行核实。
第五条 刊物作品奖
为推进《暨南研究生报》等刊物的发展,鼓励“新媒体”与“纸媒”相协调的工作形式,设置“最佳主编奖”、“最佳责编奖”以及“最佳记者奖”。
(1)“最佳主编奖”:担任相关刊物的执行主编且工作表现优秀,能够认真完成刊物的从采编到印刷一系列程序。
(2)“最佳责编奖”:担任相关刊物的责编且工作表现优秀,能够及时反馈修改意并按时上交文档,起到“上传下达”的关键作用。
(3)“最佳记者奖”:担任相关刊物采访约稿、稿件撰写的记者且工作表现优秀,并按时完成高质量的采访稿。
符合要求的同学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证明,在每一学期结束后进行评选,对获奖者给予每人150元奖励;每位同学每学期原则上不可同时获得两种类型奖项。
第六条 新闻作品奖
为了提高新闻作品的质量,传播暨南力量,展现暨南研究生新时代的精神面貌,设置“最具影响力奖”、“最佳新闻摄影奖”和“最佳文采奖”。
(1)“最具影响力奖”:以新闻稿件被暨南大学新闻网、德育网录用为重要参考标准。
(2)“最佳新闻摄影奖”:要求照片质量高,准确体现新闻事件。
(3)“最佳文采奖”:要求语言简练精辟,文字优美,准确表达新闻事件。
符合要求的同学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证明,在每一学期结束后进行评选,对“最具影响力奖”获奖者给予每人150元奖励,对“最佳新闻摄影奖”和“最佳文采奖”获奖者给予每人100元奖励;每位同学每学期原则上不可同时获得两种类型奖项。
第七条 优秀原创视频奖
为打造“有温度、有态度”的形式多样、内容全面的媒体平台,鼓励创作体现我校研究生青春正能量、时代新风采的原创视频,设置“最佳策划奖”及“最佳制作人奖”,原创视频长度需超过2分钟。
(1)“最佳策划奖”:担任视频的选题策划、现场拍摄工作者且工作表现优秀,选题新颖,策划详尽且操作性强,便于采访录制。
(2)“最佳制作人奖”:担任视频的后期录制剪辑工作者且工作表现优秀,视频制作质量优良。
符合要求的学生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证明,在每一学期结束后进行评选,对获奖者给予每人150元奖励;每位同学每学期原则上不可同时获得两种类型奖项。
第八条 优秀平面设计奖
为了鼓励原创的平面设计,包括海报、公众号推文封面图和配图、二十四节气原创图片等,故设置此奖项。
符合要求的同学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证明,在每一学期结束后进行评选,对获奖者给予每人150元奖励。另外,此奖可以获得多个,奖励可以进行叠加,原则上每人获得的奖项数量不超过3个。
第四节 申报流程
第九条 每学期末,具体申报流程会发布在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和“暨南研究生”公众号。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所有获奖者都有相应的证书与奖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暨南大学研究生会所有。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5月开始施行,原《暨南大学研究生新闻工作奖励条例》、《暨南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奖励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