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2019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暨诚信教育活动在石牌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7举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张大朋老师和负责老师、中国银行天河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及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参加本次签约仪式。
张大朋讲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应助尽助。希望大家在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下,安心完成学业,自立自强,奋斗进取。同时希望同学们能够重视个人诚信问题,在诚信的基础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诚信建设不仅是国家重视的大事,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人无信不立,良好的信誉是我们立身社会的基础,希望同学们不论在本次贷款中,还是在未来的学术、工作、生活中,都要注重诚信问题。
经办银行任经理向在场研究生介绍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条款以及签约注意事项。她讲到,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发放,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学费收款账号,2020年的贷款到账时间是在1月1日,以便于申请贷款的学生缴纳学费。任经理还强调,同学们应做到及时还款。除因银行工作原因造成的失误外,同学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逾期还款,银行将会自动生成未按期还款记录,这将影响同学的个人征信。
同学们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合同签订手续。
我校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继续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