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2019-2020学年学生申请校园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就读全日制学生(包括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或在读证明(原件);
3.学生本人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本科生见附件1、研究生见附件2);
4.学生父母亲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5.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6.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原件(附件3);
7.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 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附件4)。
三、贷款金额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额度原则上为学生当年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总额,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学生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
请申请办理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同中国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提交材料,审核无误后方可按附件5指引现场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递交线上助学贷款申请。
(一)石牌校区
时间:10月30日(周三)中午13:00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7
(二)番禺校区
时间:10月31日(周四)中午13:00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W2-302
五、学院、学校及银行审批
1.学院辅导员须登录网上系统(中银易商国家助学贷款•高校端:https://e.boc.cn/stuloan/)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中银贷款审批账号密码重置的需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老师)。
2.学校审批通过后,贷款申请将流转到银行进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发放至学校账户用以缴纳学费或住宿费。(注:如入学时已缴纳学费或住宿费,学校财务对账后会将多缴费用退回学生账户)
联系人: 张老师 020-8522871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李老师 020-852262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任经理 020-37162231(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2019校园地贷款学生咨询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科生专用).docx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研究生专用).docx.docx
附件3-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18年版).docx.docx
附件4-贷款学生家长声明书.doc
附件5-校园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办理指引.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