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8-2019学年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申请所需材料
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完成申请的,需拍照上传以下材料,图片单个影像文件大小不允许超过5M,上传文件总数量不超过15个。贷款审批通过后,与经办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时,将拍照上传资料的纸质文本交与经办银行。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或一卡通(复印件)
3.经盖章或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研究生申请贷款由原毕业高校核实确认;
4.学生父母亲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5.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6.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附件1)。
7.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 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附件2)。
三、贷款金额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额度原则上为学生当年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学生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递交贷款申请
学生申请具体操作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培训》(附件3)。
五、时间要求
学生在10月26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申请。学院在11月2日前完成网上审批。
有关问题请咨询本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5年版 ).docx
附件2:贷款学生家长声明书.doc
附件3: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培训(2018年学生版)新.ppt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