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8届贷款毕业研究生同学离校在即,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州校区中国银行还款确认手续办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11:30结束;
2、地点:学生活动中心四楼;
二、办理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手续的同学:
1、请自行从附件三中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参照表格填写模板(见附件一),用黑色水性笔正确填写,不得涂改。注意:贷款帐号无需本人填写(由银行统一填写),还款账号为贷款申请时提交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如要更改还款账号,需填写《划付授权书》并提交新银行卡复印件。
2、提前还款的同学必须在2018年5月21日或6月21日前,将所贷金额存入中国银行还款借记卡内(需多存10元),银行将于2018年5月21-31日和2018年6月21-29日统一扣款。(提醒:毕业前,请勿使用网上银行进行提前还款,这样还款需自付利息)
3、填写完毕后,携带以上表格的纸质版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还款银行卡(原件、复印件)在签约时间前往指定签约地点,由银行工作人员统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三、办理毕业后按月正常还款手续的同学:
1、请自行从附件三中下载2份表格(包括《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参照表格填写模板(见附件一),黑色水性笔正确填写,不得涂改。2015年以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毕业后还款期可选择6年或13年,延迟还本时间分别为2年和3年;2015年及以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毕业后还款期为13年,延迟还本时间为3年。正常还款的同学,首个还款日为2018年8月1日。
注意:贷款帐号无需本人填写(由银行统一填写),还款账号为贷款申请时提交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如要更改还款账号,需填写《划付授权书》并提交新银行卡复印件。
填写完毕后,携带以上2份表格的纸质版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借记卡(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签约地点,由银行工作统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四、办理考取博士研究生延期手续的同学:
所谓展期是指贷款学生毕业后如果当年继续攻读学位,待攻读毕业后再行还款。办理展期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请自行从附件三中下载3份表格(包括《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参照表格填写模板(见附件一),黑色水性笔正确填写,不得涂改。
毕业生原还款期限为13年,攻读高一级学位期间可继续贴息,贴息结束后有3年的延迟还本期。
例: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018年7月1日-2021年7月1日仍国家贴息,学生不需还款;
2021年7月1日-2024年7月1日学生每月只归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2024年7月1日-2031年7月1日学生每月还本金和利息。
注意:贷款帐号无需本人填写(由银行统一填写),还款账号为贷款申请时提交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如要更改还款账号,需填写《划付授权书》并提交新银行卡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款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在2018年7月1日前仍未能提供录取通知书,则只能按照“毕业后正常还款”手续办理,不能办理展期。
请办理展期的同学携带以上材料于指定时间前往指定签约地点,由银行工作人员统一办理还款手续。
五、学生在贷款申请时已提供一张银行卡作为毕业后的还款账户,如办理还款确认时需要更改,请填妥《划付授权书》连同新的银行卡复印件一并提交。每月1号为毕业后还款扣账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为避免利率调整带来的影响,建议尽量多存入十余元。
六、申请一次性提前还款的学生,请务必在约定扣款日期(5月21日或6月21日)前将还款金额(贷款本金)存入还款账户。如因资金不足等突发情况导致提前还款不成功,请立即补办“毕业后按月正常还款”手续,以免错过还款办理日期出现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七、《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在延迟还本期内,同学只需归还贷款利息,计算公式为:每月贷款利息额=贷款本金余额*年利率/360*每月天数。
例:10000(本金)*4.9%(年利率)/360*30=40.83(利息)
延迟还本期结束后,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 ---------- +(借款本金– 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月利率
还款期数
例:10000/120+(10000-83.33)*4.08333‰=123.82(每月还款额)
八、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调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日期,每年度贷款的发放日期不一定相同。中国人民银行近一年公布的贷款利率如下:
2015年10月24日起至今5年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为4.9%
九、毕业后发生联系方式变更,特别是联系电话,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附近中国银行修改个人信息。
十、如需查询还款记录、还款余额、还款金额等个人贷款信息,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前台打印(相关咨询电话:020-38823041),或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自行查询。
十一、毕业后提前还款,请本人携带身份证、还款卡、借款合同(如有)前往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前台办理(相关咨询电话:020-38823041),或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还款。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十二、贷款逾期会造成信用记录不良并记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会阻碍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等方面的办理,对恶意拖欠的还将提起诉讼,相关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个人行为,请对自己负责,切忌对贷款不闻不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未及时办理还款手续的同学学校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请加强对本单位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鼓励学生按时还款,维护自己良好的金融信誉。
十四、请各学院及相关毕业生认真核对附件二中贷款毕业生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切莫误以为不用还款,以免造成毕业生今后信用和经济损失。
十五、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楼,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注:附件里的表格打开后不用输入密码,点击“只读”即可打开。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15日
附件一:还款协议模板.zip
附件二:研究生还款名单.xlsx
附件三:还款协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