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奖励条件 | 奖励名额 | 奖励比例 | 奖励标准 | 一般评选时间 |
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 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 名额指标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 | 博士:3万/年 硕士:2万/年 | 每年10月份 |
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 |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 | 100% | 博士:15000元/年 硕士:6000元/年 按月发放 | |
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可享受奖学金人数,分配各培养单位奖助学金总额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各等级获奖比例,超出额度部分需自筹补充经费。 | 博士: 一等:5%(新生0%) 二等:25%(新生30%) 三等:70% 硕士: 一等:10% 二等:60% 三等:30% | 博士 一等、二等:1.8万元/年 三等:1万元/年 硕士 一等:1.2万元/年 二等:0.6万元/年 三等:0.2万元/年 一次性发放 | 每年秋季开学后 |
博士津贴 |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 一等:5%(新生0%) 二等:25%(新生30%) 三等:70% | 一等:3万元/年 二等:1.6万元/年 三等:1.2万元/年 按月发放 | 每年秋季开学后 |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 奖学金 | 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申请人应在广东省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三)申请人应当已在就读高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纪录。 (四)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当年度必修课课程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五)在学期间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全勤奖、优秀生奖等鼓励性奖励)的外国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 每年广东省政府根据一定比例下达名额到学校 | | 博士:30000元/人 硕士:20000元/人 | 每年10月份 |
优秀毕业研究生 | 用于奖励在全面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应届毕业生。 | 按当年毕业生人数的3%评定。 | 3% | 1500元/人
| 每年5、6月份 |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 用于奖励在学校及学院研究生会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 | | 一等奖:1500元/人 二等奖:1000元/人 三等奖:400元/人 | 每年10月份 |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创新奖 | 为激励暨南大学在校研究生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做出更高水平的工作,为生命科学研究作出贡献。暨南大学陈功教授出资并发起成立了“暨南大学生命科学创新奖”。 | | | 一等奖2名,5000元/人; 二等奖4名,3000元/人; 三等奖6名,2000元/人。 | 每年10月份 |
梁奇达暨南教育奖学金 | 1、 取得暨南大学学籍并能够如期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2、 热爱祖国,素质优良,勤奋好学,立志成才报国。 3、申请者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的奖项。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 全校共8名,其中博士生1名,硕士生2名,本科生5名。 | | 3000元/人 | 每年6月份 |
顺丰奖学金 | “顺丰奖学金”是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为支持我校办学,鼓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给家境贫寒且成绩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 | 5名研究生 | | 5000元/人 | 每年11月份 |
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 在读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生活贫困学生(含一般经济困难学生和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20名研究生 | | 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4000元 | 每年10月份 |
研究生三助酬金 |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 | | 硕士:18.3元/月 | 每年3月、9月 |
注: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实际评选通知为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