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6]469号)文件相关精神,以及国家教育部和国侨办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开始受理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读台湾、港澳及华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三、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7000元;二等奖每生5000元;三等奖每生4000元;
2、博士研究生: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9000元;二等奖每生7000元;三等奖每生5000元。
四、申请办法及推荐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另附成绩单一份(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提供在学成绩,一年级研究生提供本科平均成绩。成绩单可自行打印)。申请表、成绩单、发表论文复印件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12月29日前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等对候选人按学生类别进行排序,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3、学院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32)。纸质版汇总表需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txiaoyang@jnu.edu.cn。
4、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5、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
(五)说明
1、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学号无误,如经批准获奖,学校将根据学号所对应的银行账号发放奖学金。
2、没有绑定银行卡的学生,请务必到广州地区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办理工行卡,并上财务处网站http://fee.jnu.edu.cn/ 绑定自己的银行卡号,以确保学校能够成功发放奖学金。
3、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学院填).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