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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6关于开展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作者:肖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6]469号)文件相关精神,以及国家教育部和国侨办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开始受理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读台湾、港澳及华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三、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7000元;二等奖每生5000元;三等奖每生4000元;

  2、博士研究生: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9000元;二等奖每生7000元;三等奖每生5000元。

四、申请办法及推荐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另附成绩单一份(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提供在学成绩,一年级研究生提供本科平均成绩。成绩单可自行打印)。申请表、成绩单、发表论文复印件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61229前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等对候选人按学生类别进行排序,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3、学院于20161230前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32)。纸质版汇总表需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txiaoyang@jnu.edu.cn

4、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5、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

(五)说明

1、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学号无误,如经批准获奖,学校将根据学号所对应的银行账号发放奖学金。

2、没有绑定银行卡的学生,请务必到广州地区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办理工行卡,并上财务处网站http://fee.jnu.edu.cn/ 绑定自己的银行卡号,以确保学校能够成功发放奖学金。

 3、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1226

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学院填).xls

[发布日期:2016-12-27} 访问人数: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