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1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申请金额
1.申请条件:申请学费资助学生退役时间应满足一年以上(即2015年9月前退役)考入我校的全日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且目前在校就读。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此资助。
2.申请金额: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二、申请材料及时间
1.申请材料:
(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原件1份;
(2)复员退伍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新生提供,老生不需要提供)。
2.提交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纸质版材料于2016年9月2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32),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学年度执行。同时将《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txiaoyang@jnu.edu.cn。
3.注意事项
《申请表》中“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周知相关学生,提醒学生按时办理。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8715。
附件:申请表.xls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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