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单位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暨研〔2014〕37号)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研究生奖助金评选细则,开展2016级研究生2016-2017学年的奖助金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本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6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全日制其他类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用参评。
根据相关文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享受二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享受三等奖学金。
二、评审过程
学校根据各学院可参评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数,安排各单位奖助学金总额度。(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小组,负责本次奖助学金等级评审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博士研究生各等级获奖学生比例和硕士研究生各获奖学生比例,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额度不能相互使用,也不得改变各等级奖助标准。下达额度应尽量完成,超出额度部分需单位自行承担。
三、额度核算
学校根据下表,核算博士生生均奖助额(每生每年38300元)。2016级博士新生只能评选二、三等级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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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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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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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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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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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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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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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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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生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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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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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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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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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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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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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新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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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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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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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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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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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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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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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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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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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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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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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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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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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下表,核算硕士生生均奖助额(每生每年1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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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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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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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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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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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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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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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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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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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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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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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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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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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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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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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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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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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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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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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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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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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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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及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确定本单位奖助金评审结果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请务必于7月13日下午5点前将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培养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1. 2016级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推荐汇总表
2. 2016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推荐汇总表
3. 2016级研究生奖助金等级核算表
请于7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txiaoyang@j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行政楼432办公室。(联系人:肖老师,电话:85228715)
五、奖助金发放
在9月开学后,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奖助金等级,对按时报到注册的研究生,发放奖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将在10月份一次性发放,博士津贴和国家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
请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地开展本次评审。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7月4日
附件1-2016-2017学年各学院2016级研究生奖助金额度表.xls
附件2-2016级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2016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4-2016级研究生奖助金等级核算表.xls
附件5-2016级博士研究生名单(非定向+少干).xls
附件6-2016级硕士研究生名单(非定向+少干+士兵计划).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