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研函〔2016〕6 号),我校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进入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将分人文社科(产业经济研究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华文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共10个学院)和自然科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光子技术研究所、环境学院、理工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药学院、医学院共9个学院)两个领域,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筛选。
人文社科的学校评审会议定在4月12日(周二)下午15:00—16:00召开,地址:行政楼440会议室。请人文社科类培养单位派一名分管本学院广东省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领导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11日下午4点前报研究生院肖央处。(电话:85228715)
自然科学的学校评审会议定在4月12日(周二)下午16:00—17:00召开,地址:行政楼440会议室。请自然科学类培养单位派一名分管本学院广东省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领导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11日下午4点前报研究生院肖央处。(电话:8522871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人选的信息表见附件,如信息有误,请务必在4月11日(周一)下午4点前与我处联系。
会议重要,请各单位务必派员准时与会。届时,各单位与会人员请对本单位推荐人选进行不多于2分钟的介绍。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推荐人信息汇总(社科).xls
2. 推荐人信息汇总(自科).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