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下午15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王波主任莅临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给同学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做了题为《广东地方立法实践》的讲座。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刘文静教授、贾学胜教授等以及数十名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王波主任首先介绍了我国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即一元两级分层次)和地方立法要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并重点介绍了地方立法的重要作用:一是地方立法能够根据本地区的特点,使国家法律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地方立法先行能够为国家立法提供实践经验,紧接着又讲述了新时期的地方立法的要求要扩容提质。最后王波主任根据广东的立法经验和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谈了五方面的认识和体会:一是把握重点——地方立法的重要使命是确保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二是突出特点——地方立法的生命在于地方特色,符合本地方实际需要。三是找准着力点——地方立法的质量高低取决于法规的管用、有效。四是形成合力点——地方立法要在党的领导下,形成人大主导、社会多方有序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五是占领制高点——地方立法的难点重点需要综合运用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加以解决。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针对立法实践相关问题向王波主任提问,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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