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暨南法学论坛第49期名师讲坛于校本部第二文科楼模拟法庭举办,我国著名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谢望原教授应邀以“《刑法修正案(九)》之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为利用影响力行贿罪”为题作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刘颖教授主持,副院长徐瑄教授出席,梁玉霞教授、贾学胜教授、郭宗杰副教授、胡陆生副教授、杨萌老师、胡陆生老师以副教授及在校的数十名部分学硕、法硕专业同学共同聆听了参加了讲座。恰逢《刑法修正案(九)》将于次日(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本场讲座极为应时,现场座无虚席。
谢望原教授以“《刑法修正案(九)》的理解与适用”为出发点,以“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以及“为利用影响力行贿罪”这两个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且拥有一定社会关注度的罪名为主线,着重从行为客观要素、主观要素、司法认定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阐述。
谢教授采取“宏观视角+微观问题分析”的方式。结合法条、相关司法解释与生动形象的假设性案例,对“拒不履行网络安全义务罪”与“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了富有原创性的深刻的解读,使师生们对这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司法认定及立法影响有了更深了解,进而得以对此次刑法修正案的精神和意义进行更深入的解读。谢教授的讲座逻辑严密、内容深入浅出且生动,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明确的启示意义重要作用。,在讲座过程中多次博得师生们的掌声。
在讲座后的互动环节,现场老师和同学们都积极地进行交流与参与并提问提问,其中不乏尖锐的理论问题和热点问题。例如胡陆生副教授老师与徐瑄教授先后问及质疑“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立法是否可能造成刑法对公法益与私法益保护的失衡,贾学胜教授针对具体理论观点提出学理性思考就“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罪数认定问题提出疑问,。杨萌老师副教授则针对“为利用影响力行贿罪”主观要件的设置及认定与谢教授进行了交流。同学们的提问则不拘泥于本次讲座内容,而是扩展到整个《刑法修正案(九》)就相关问题进行简述后也引发了同学们的提问潮,。甚至有已经毕业的研究生同学特地赶来参加讲座,就有同学就自己承办的相关虚假诉讼案件具体案例案件以及假设性案例向谢教授请益,也有同学就此二罪名的刑罚设置提出质疑。谢教授对于大家的提问一一做了详细且幽默的解答作答,详细且幽默,,现场气氛极为其活跃。
本次讲座解答了广大师生在教学、学习、司法实践过程中的部分疑难问题,同时也开阔了大家的视野,提升了同学们的思辨能力,有利于为进一步促进提高我校法学学科的教学科研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