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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15关于2015~2016学年在校研究生、本科生缴交学费住宿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作者:张大朋]

文章来源:http://www.jnu.edu.cn/jnu2014/content.asp?newsPath=1/W_5037_c839ff39fcc7477ea1eceab6a1dd6da5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5~2016学年暨南大学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学费、住宿费(以下简称学宿费)缴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册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为已缴清学宿费的学生开通网上注册权限,各教学单位据此为学生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上网选课。欠费(含历年欠费)学生一律不予开通注册权限。

二、学生缴费账户和学宿费标准

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含修读双学位(辅修))的学宿费标准及学生绑定缴费系统的银行账号(存折或银行卡后五位)将于2015年7月13日前在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和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

延期毕业留校修读的学生按所欠学分分段预收费:所欠学分在1~10学分内的,按10学分缴费;所欠学分在11~20学分内的,按20学分缴费;所欠学分在21~30学分内的,按30学分缴费;所欠学分超过30个学分的先缴足一学年学费,毕业时按实际选修学分结算,多退少补。留校修读学生的缴费标准及缴费账号将于2015年8月20日前在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和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及时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缴费标准及核对缴费账户信息。

学生也可登录学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的网上自助缴费平台(http://fee.jnu.edu.cn/)查询学宿费标准及缴费账号,该平台可查询以往年度的学宿费缴费及欠费情况。如需更改银行缴费账号,可在该平台自行登记修改。

三、学生学宿费缴交办法

2015~2016学年学校不设现场收费,在校学生缴交学宿费统一采取以下缴费方式。

(一)银行统一代扣。学生将应缴学宿费存入与学校绑定的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内,学校委托银行扣收学宿费,为确保扣款成功,需多存入人民币50元。

研究生、本科生(含修读双学位(辅修)学生)应在2015年8月20日前将应缴学宿费及双学位(辅修)学费存入与学校绑定的银行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内,学校将于8月20日~8月28日期间委托银行对学生的账户扣收学宿费。开学后每周周二、周四也将委托银行扣款。因未按时存款或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失败的学生应及时存款,或选择其他方式缴费。

(二)网上自助缴费。学生可登录学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的网上自助缴费平台自行缴费,缴费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首页上的《暨南大学网上自助缴费平台使用指南》,该平台缴费支持工行网银、工行代扣、支付宝缴费方式,无需支付手续费,即时到账,24小时开放。

今年开始,我校开通了支付宝缴费方式,学生登录网上自助缴费平台可选用支付宝功能缴交学宿费。支付宝支持多家银行的网银及预绑定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方式,可以满足学生多维度的需求,使缴费更加快捷、便利。

(三)工行柜台缴费。学生可前往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内所辖各营业网点缴费。柜台缴费的交易代码:8101,暨南大学代码:8004。具体缴费流程:在柜台领取《代收款(费)凭证》,填写项目中收款单位名称填写“暨南大学”、收费编号填写学号、收费项目填写缴费年度,金额如实填写并签名后,将《代收款(费)凭证》交给工作人员并告知需缴交暨南大学学费,以现金、工行借记卡或存折转账的方式缴费。缴费成功后,请妥善保管银行打印的缴费凭证以备查询。柜台缴费以银行营业时间为准。

学生也可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内所辖各营业网点的“万事通”机上自助缴费,操作流程:在“万事通”机上插入工行卡→输入密码→选择分行特色→选择代理交费→选择暨南大学代收学费→选择查询→输入学号→确认→打印回单。

学生选择工行柜台缴费时,需提前查询以往年度有无欠费。有历年欠费的学生需按欠费学年度填写《代收款(费)凭证》,并缴清所有欠费。

缴费成功的学生可于8月31日后到所属学院领取学宿费收据,修读双学位(辅修)的本科生到双学位所属学院领取收据。

四、各教学单位配合事项

(一)本学年度学校不设在校生现场收费,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学生按规定方式依时缴费。

(二)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上网核对缴费标准及缴费账户。

(三)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银行反馈的缴费数据打印收费收据,请各教学单位于8月28日派人到行政办公楼207室领取收据,开学后请定期领取收据,并及时发给学生本人。

五、缓缴学宿费的审批

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缓缴学宿费的学生应在2015年7月3日前办理缓缴学宿费审批手续,缓缴学宿费审批部门应在7月10日前将缓缴费学生名单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内本科生缓缴学费申请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境外本科生缓缴学费申请由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研究生缓缴学费申请由研究生院办公室审批。

学生应将缓缴金额以外的学宿费按时存入缴费账户内,待扣款成功后才予开通注册权限。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在校学生学宿费的缴交工作,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督促学生按时缴费注册,杜绝恶意欠费行为,确保2015~2016学年在校学生学宿费收缴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学费结算工作的及时完成。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7月1日

 

 

 

 

[发布日期:2015-07-15} 访问人数: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