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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09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2015年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作者:肖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博士生:

接教育部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经协商,拟在深入实施“蓝火计划”的基础上,组建“‘蓝火计划’2015年暑期博士工作团”(以下简称“博士团”),深入企业一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及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项目落地。

“‘蓝火计划’2015年暑期博士工作团”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派驻规模和时间

2015年博士团拟派驻地方为山东省德州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计划选派100名在校博士生,报到日期为720,结束日期为820

二、博士团成员的主要工作任务

博士团成员将直接进驻企业,主要在派驻企业从事技术方面相关工作,例如调研企业技术需求、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协助解决或组织技术难题攻关、举办技术讲座培训、协助企业引进技术人才等。

鼓励博士团成员在做好派驻企业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针对企业的重点技术难题,设计产学研合作联合研发课题,由博士团成员的导师或所在高校其他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承担课题研发工作,由企业与高校按照横向委托课题方式共同组织实施研发工作,发挥高校和企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扎实有效推进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工作。

三、选拔流程

按照专业基本对口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汇总和审核报名情况,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择优推荐,经审核同意后通知学生本人,同时将派驻人员名单反馈给地方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派驻工作。

四、管理与保障

1.博士团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和管理。博士团成员在地方期间由所在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2.博士团按照服务区域分别设立德州分团和佛山分团。以分团为单位,在参与该活动的博士生中设立临时党支部、确定分团领导成员,定期组织分团成员间的学习、交流和管理、服务,与主管部门和日常管理部门协调解决驻地工作期间的相关事务。

3.派驻地方人民政府指定专门部门协调接收企业安排博士团成员的食宿、交通、安全等后勤保障。博士团成员派驻期内地方政府给予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的津贴。接收企业提供博士团成员往返交通,驻点期间的食宿费用,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及博士团成员的贡献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4.“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派驻结束后,成员应撰写总结材料,接收企业要填写反馈表。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将通报所在高校并给予表彰奖励。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具体需求表及工作方案详见附件。请报名人员于714前将个人简历(简历中务必注明姓名、性别、专业、研究方向、拟对接企业、联系电话)发送至txiaoyang@jnu.edu.cn.

学校汇总和审核报名情况后,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择优推荐,经审核同意后将通知学生本人。

特此通知

 

附件1:“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2015年试点工作方案.doc

附件2:德州博士团汇总表.xls

附件3:佛山市南海区“博士工作团”人员需求统计汇总表2015.6.25.xls

 

研究生院 研究生党委工作部

201579

[发布日期:2015-07-09} 访问人数: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