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学校在新学期工作部署会议上,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细化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细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以及我校《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暨研〔2014〕37号)等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助金初步评审等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细则。
评审细则的制定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评审细则制定后,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委员会研究并及时予以答复。
评审细则报院务会议讨论审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党政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4), 纸质版须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到txiaoyang@jnu.edu.cn。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经审核后,学校会在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上统一公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金评审细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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