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学院研工速递更多

研会新闻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学院研工速递
[法学]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卓越法律论坛第十六期顺利举办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  发布单位: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作者:喻慧]

 

121916:30,以“男性性权利的保护”这一热点问题为主题,卓越法律论坛第16期活动在富力教学楼310教室举行。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刑法教研室杜宝庆副教授应邀参与指导该论坛。2014级法律硕士50余名法学学子到场参与活动。
       论坛伊始,由主持人洪双逸同学、黄程俊杰同学为大家介绍主题概况,用三个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引入了“男性性权利的保护”问题,提出“在中国,强奸男性算不算犯罪”的疑问,并给出三条思考进路,即在我国,男性性权利缺失的原因;保护男性性权利的必要性;以及应采取怎样的立法模式对男性性权利加以保护。
   
紧接着,同学们就该主题纷纷发言,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具有创造性的观点。有些同学认为,侵犯男性性权利须入罪。他们的代表性观点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性权利也应平等保护;侵犯男性性权利也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的行为等。也有些同学提出,不需要用刑法规制男性性权利的保护:男性在性别上具有强势性;男性性权利受损毕竟是少数等。大家踊跃发言,气氛十分热烈。
       活动最后,杜宝庆老师针对同学们的发言,进行了详尽的点评、补充和指导。他认为,人人生而自由,男性与女性具有同等的性自由权利,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是十分有必要的。侵害男性性权利不仅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极大创伤,也破坏了社会伦理,同时违背宪法保护人格权的精神。杜宝庆老师总结道:刑法要对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为进行规制,应对男女性权利平等地加以保护。
       杜老师语言特色风趣幽默,思辨风格清晰流畅,整个论坛在活跃的气氛中充满观点的交锋。论坛的最后同学们意犹未尽,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刑事立法还需要我们新一代的法律人来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发布日期:2014-12-24} 访问人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