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学位函〔2014〕18 号),我校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进入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将分人文社科(产业经济研究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华文学院、经济学院、社会科学部、外国语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共11个学院)和自然科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光子技术研究所、环境学院、理工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药学院、医学院共8个学院)两个领域,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筛选。
人文社科的学校评审会议定在12月24日(周三)上午8:30—10:00召开,地址:行政楼430会议室。请人文社科类培养单位派一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23日下午4点前报研究生院肖央处。(电话:85228715)
自然科学的学校评审会议定在12月24日(周三)上午10:30—12:00召开,地址:行政楼430会议室。请自然科学类培养单位派一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23日下午4点前报研究生院肖央处。(电话:8522871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人选的信息表(见附件),如信息有误,请务必在12月23日(周二)下午4点前与我处联系。
会议重要,请各单位务必派员准时与会。届时,各单位与会人员请对本单位推荐人选进行不多于2分钟的介绍。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人信息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