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3年中秋节放假3天(9月19日-21日,共3天),其中:9月19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20日调休,9月22日上班。
有教学任务的单位,9月22 日(星期日)安排9月20日(星期五)的课程(研究生教师9月22日有教学安排的,调至9月20日上课)。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希望各单位在放假期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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