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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卓越法律论坛”之三——知识产权法的危机和前景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  发布单位: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作者:喻慧]

 

6月7日上午10点,香港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亚虹教授在第二文科楼716多功能报告厅进行了一场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危机和前景”的学术讲座,讲座由胡鹏翔副院长主持,100多名师生一起聆听了本次讲座。
李亚虹教授是斯坦福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师从于约翰·巴顿教授。曾在麻省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工作,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是香港研究知识产权领域的著名专家。研究领域包括知识产权法、生物技术和与网络相关的专利法,同时也研究相关宪法性问题及其他比较中国法问题。
这是李教授第二次来我学院举行讲座,针对当今知识产权的热点问题讲述了个人的观点,也就是从知识产权法的边界和利益平衡角度来分析知识产权法的危机。
李教授一开始就以其个人的国外访问经历引入主题,指出当今世界很多人对知识产权法的批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知识产权法的边界模糊性,包括外部边界与内部边界的模糊。
就外部来说,首先要解决的是知识产权法的国际法属性问题,即知识产权法是属于国际公法还是国际私法,这个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现在国际间的交流越发频繁,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不再那么明显。国外很多学者对这个问题也没有定论,但都对知识产权跨国性侵权的解决机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就李教授的观点来说,她认为,知识产权法本质上是私法,但它可以用来达到公共目的的手段。除了这一点,知识产权法的外部边界模糊性还包括知识产权法与人权和宪法权利的交叉。例如,在专利法领域,药品被授予专利是否侵犯了健康权生命权之类的人权;而在版权领域,作品的保护是否侵犯了言论自由等等,这些都成为人们抨击知识产权法的理由。然而李教授对这个问题有她个人的独特看法。李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法与人权和宪法权利其实是有边界底线的,这个底线是以两个法律领域的规范范围为准的。现在很多问题并不是由于知识产权法的存在而产生的。
而就知识产权法的内部来说,主要是各种权利保护的客体范围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某个时期受版权保护的客体可能在现在是受商标法或专利权的保护。
李教授还进一步分析了第二个造成现在知识产权法危机的原因——利益失衡严重。一种权利总是涉及到很多的利益相关者,如基因的专利保护涉及到基因专利经营公司、医院、研究人员和病人等利益相关者;又如版权领域的作者、传播者、网络服务商和公众等,几乎全世界的人们都参与到这个领域中了,这些主体间的相互博弈,使得利益链条更加复杂和长远。
最后,李教授总结道,我们应该对知识产权法采取一种开放式的态度,一旦出现问题,不能一味地指责知识产权法。当然我们必须根据时代的变迁而对知识产权进行适时地变革。
李教授在讲座中引用大量的实例还有国外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学者观点,为我们带来了一顿丰富的知识大餐,引发我们对知识产权的新一轮思考。在场的师生获益良多,与李教授进行了良好的互动。李教授详尽的资料、新颖的观点深得在场师生的喜欢,精彩的讲座让大家意犹未尽,掌声不断。

[发布日期:2013-06-17} 访问人数: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