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卓越励志学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http://gsd.jnu.edu.cn/index.html?mod=detail&newsPath=1000071/W_12615_116888),现将2012年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条件
1.在校的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有自己的励志事迹。
二、 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初审:研究生提交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学业成绩表、获奖证明、科研成果和励志材料等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于11月5日前交所在学院。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学院候选人(1名),并于 11月8日之前 报研究生院(联系人:肖央,办公楼431室,85228715),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2、 复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
3、 终审:由卓越励志学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集体投票,确定最终名单并在全校公示。
三、 评选名额及奖学金金额
1.全校共4名: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各2名。
2.获奖学生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特此通知
研 究 生 院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卓越励志学长奖学金申请表.doc(请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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