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度暨南大学研究生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思想品德好,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操行优良,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在校级或院级研究生组织工作满一个学年(2011至2012学年);
3. 讲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4. 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表现良好;诚实友善,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 踏实肯干,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实事求是,不脱离群众。
6. 有全局观念,不计个人得失。
二、评选办法:
依照《暨南大学研究生组织个人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一)考核校院两级研究生组织成员工作,评选暨南大学研究生组织先进个人。
三、评选程序:
1.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个人填写《暨南大学研究生组织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二、附件三),于2012年10月10日前提交至所在的校研究生组织部门或院研究生组织。
2. 校级和院级研究生组织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组织个人考核办法(试行)》,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3. 各学院及校研究生组织于2012年10月24日17时前,请将《优秀研究生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四)交至行政楼430室。
4. 校研究生会人力资源部汇总推选结果,报送至第二十八届研究生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四、各学院以及校研究生组织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学院 |
先进个人 |
经济学院 |
7 |
管理学院 |
8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5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5 |
国际关系学院 |
4 |
法学院 |
5 |
华文学院 |
5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6 |
医学院 |
5 |
文学院 |
5 |
理工学院 |
5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6 |
药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4 |
校研会 |
48 |
五、其它事项:
1.对已在校级和院级研究生组织均担任职务的同学,只可以其中一种身份参与评选。
2. 已报名参与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不得再报名参与先进个人的评选。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暨南大学研究生组织个人考核办法(试行).doc
附件二:研究生组织先进个人推荐表(校研究生组织).doc
附件三:研究生组织先进个人推荐表(院研究生组织).doc
附件四:暨南大学研究组织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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