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模拟法庭举行了暨南法学论坛•名师讲坛(三十六期)——盗窃罪相关问题。讲座由我院徐瑄副院长主持,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给大家讲授,徐教授现场不仅仅给大家讲授了盗窃罪的认定与定性中最常见的争议,更与广大学子分享了对中国现代法治进程的信心与看法。
徐松林教授通过五个案例生动地给大家界定了盗窃罪的五个主要特点。首先,通过许霆案说明盗窃应该是单方取得财产的行为,其次,讲解了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案而界定盗窃罪是直接故意犯罪,没有事后故意,犯意形成于取得财产之前或同时,此可区别于侵占罪。再通过清新漂流案说明盗窃应该是一种温和取得财物的方法。再形象讲述了离婚丈夫盗车案,而说明亲属相盗不为盗。最后,通过和职务侵占罪的比较而说明监守自盗非盗窃。
进入互动交流环节后,同学们踊跃提问,徐教授一一加以回答,而徐瑄副院长也对讲座进行精彩点评,大家受益匪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