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检察长何超明莅临我院交流与讲座
——“粤澳司法合作交流新模式新思考”
11月18日下午3点,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多功能会议室人头攒动,全院师生非常高兴地迎来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先生,何检察长同时也是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兼职导师、客座教授,此次回校参加校庆活动之际,特地结合工作实际为师生做了题为《粤澳合作—司法与法律—新思考新模式》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义坤教授主持,学院党委谢恬书记、学院胡鹏翔副院长等学院领导和老师也出席了讲座。作为暨南大学105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之一,讲座全场座无虚席,受到了广大学生的热切关注。
面对当今全球化发展的持续与深入,地区与地区间的合作发展已体现出巨大的发展优势。何超明教授在讲座伊始,便提出了本次讲座的重要问题——根据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的要求,其工作重点涉及了六大项与36方面的具体内容,甚至包括了警务合作方面的内容,但是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却仍然是空白的。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和全国革新的排头兵,如若能在司法领域与澳门实现合作,无疑将对港澳与广东的合作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也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港澳地区与内地的进一步深入合作。
何超明教授建议,面对现实与发展,我们需要积极协调冲突,尤其是在当前地区间经济已经高度融合、地区间合作已经紧锣密鼓展开的时候,修改法律、增强法律间的适应性、减少法律冲突对经济发展的阻碍既要根据澳门基本法办事,又要有利于打击刑事犯罪,先易后难,逐步完善。
进入互动交流环节后,同学们踊跃提问,何教授一一加以回答,在广大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通讯员:李仰博
主讲嘉宾简介:
何超明,一九五五年出生于澳门。祖籍广东番禺,家族世居澳门。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三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修读语言及法律课程,一九九四年修读澳门大学法学院法律课程。一九九八年修读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澳门高级公务员培训班。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获北京大学经济法博士学位,成为首位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澳门司法官。
自一九七二年起从事对外贸易和行政管理工作。一九八三年后,曾先后担任高级法院的助理法官、法官、庭长等职。一九九三年出任澳葡政府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协调员,一九九五年升任该署副高级专员,后多次代任高级专员。
一九九九年八月,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检察长。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再次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再次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何超明同时担任澳门检察官委员会主席、澳门检察律政学会会长、澳门经济法律学会名誉会长,并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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