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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201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作者:张大朋]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总结我校“十一五”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成就,规划暨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十二五”蓝图,表彰在学位点建设与申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激励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不断开拓进取,学校拟定在10月中旬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本次会议是我校研究生院成立后的首次全校性的大会,为了探讨和研究新时期我校的研究生教育工作,开好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系统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并根据新学科目录完善规划。
本项工作应在研究生部412日已经颁发的通知http://www.jnu.edu.cn/notice_detail.asp?newsPath=1/W_5037_97232)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历程,制(修)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各单位对上交报材料再做仔细修改完善,以便学校汇总印刷成单行本,同时学校将从中评选若干“十一五”学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推选第十一次学位点授权审核工作与学科调整申报中的优秀团队。由各学院推荐在材料撰写、演讲答辩、组织协调、外联工作等方面工作得力、团结合作、工作认真、乐于奉献,并做出突出贡献的1个团队,所写材料不能突出个人因素,也不能面面俱到,须实事求是总结成功申报硕士一级学科和博士一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的具体情况,分别报研究生院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根据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给予奖励,予以表彰。
三、     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奖和优秀辅导员。
为提高广大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表彰为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创新能力作出突出贡献的导师、管理人员及研究生辅导员。本次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10名,重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个人10名,重在管理服务育人,管理创新水平;优秀研究生辅导员10名,重在以身作则,引导和关爱学生。有关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推荐名额、表格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 9 30 日下午530前将以上三个方面的材料(含优秀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张冰红,綦珊;电话:85225890,85228715E-mail:oxwb@j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奖和优秀辅导员评选要求
附件2  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奖和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1923


附件1
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奖和优秀辅导员评选要求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的评选对象为承担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工作任务的在职导师。
(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个人”的评选对象为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参与研究生管理工作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的行政人员);学院、部、处(中心)主管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管理人员和干部。
(三)“优秀研究生辅导员”的评选对象为负责研究生思政工作的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参照《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个人”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参照《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奖评选办法(试行)》。
(三)“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参照《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奖评选办法(试行)》和学校关于辅导员奖励的相关文件。
 
 
 
附件2
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奖和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推荐表
学院(签章):                 

序号
候选人姓名
1
 
2
 
3
 

备注:推荐人选超过一人,须排序。个人材料另附。
填表日期:20119   
 
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奖候选人推荐表
学院(签章):                 

序号
候选人姓名
1
 
2
 
3
 

备注:推荐人选超过一人,须排序。个人材料另附。
填表日期:20119   
 
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学院(签章):                 

序号
候选人姓名
1
 
2
 
3
 

备注:推荐人选超过一人,须排序。个人材料另附。
填表日期:20119   

[发布日期:2011-10-08} 访问人数:117